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在职研究生面向全国招生合作
- 发布机构:湖北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
- 项目分类:学历教育
- 所在地区:湖北武汉
- 更新日期:2018年3月30日
- 浏览次数:1599
湖北师范大学是湖北省属重点本科院校,是全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院校之一,也是全国本科评估优秀高校。而我们申硕无忧同等学力在职研究生是与湖北师范大学结合的一种学历教育形式,它更好的实现了高等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的优势互补,一方面通过学历教育提高学生自身的理论知识和文化修养,另一方面结合企业实际用人需求开展职业技能教育,培养和造就了数以万计的优秀学子和技能人才。正因如此我们将在以往多年成功办学的基础上,2018年将继续面向全国招生。
优势一、免试入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优势二、在职学习:周末班、寒暑假集中班,个性化自主学习
优势三、专业优势:教育学、汉语言文学、统计学
优势四、通过率高:师资力量强,考前重点辅导,确保高通过率
优势五、证书含金量高:中国学位与研究生信息网查询(http://www.cdgdc.edu.cn/)
优势六、全程服务:教务跟踪学习进度,协助顺利通过考试
学校简介:
湖北师范大学是一所以人文学科、社会学科、理学、工学为重点,以教师教育为特色,以服务基础教育为主体的省属重点本科高等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全国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学校位于黄石市中心城区,规划占地 2002 亩,校舍总面积60 余万平方米。学校设有 20 个教学院,6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63 个二级学科硕士点,66 个本科专业。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师资结构合理。现有教职工 1550 余人,其中专任教师 1062 人,教授 156 人,副教授 356 人。具有博士学位的 241 人,硕士学位的 565 人。教师中湖北名师 2 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 10 人,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16 人,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 11 人;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 7 人,省跨世纪学术骨干 8 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5 人,黄石市有突出贡献专家 11 人,曾宪梓教育基金奖获得者 5 人。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且取得学位后工作满三年者;
2、具有专科学历或本科学历无学士学位者,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验,经申请也可报读,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学员完成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加盖湖北师范大学的钢印、红印、校长印)。
二、报名手续
1、申请人必须持本人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身份证及单位同意申请硕士学位的介绍信原件与复印件两份;
2、填写“湖北师范大学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两份,并交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四张及同底电子照片;
3、2008 年 9 月以前毕业人员需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对学位证书及毕业文凭进行认证并打印认证证书,未经认证后果自负;
三、学科专业、学位和申请学位条件
1、学科专业:教育学、应用经济学、数学、化学、光学工程、中国语言文学等六大学科多个专业方向;
2、学位:授予相应的硕士学位,可在学位网查询;
3、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者颁发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4、具有本科学历、取得学士学位三年,修满全部 12 门课程成绩合格(跨学科、专业申请须补修所申请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3-5 门),且参加以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的英语(或俄语、日语)和学科综合全国统考成绩合格者(初次考试不合格者可连考四年,学校组织有经验的专职教授进行考前辅导),即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撰写阶段;通过论文答辩,即可申请硕士学位。
四、收费项目
1、证书审核费、成果认证费、学位审查费 ;
2、在职人员申请学位费用包括学位课程学习、异地办班管理、论文指导、评阅与答辩、学位审核及管理等费用;
3、申请学位费用(包括学位课程学习、论文指导评阅与答辩、学位审核及管理等费用、考前辅导费、异地办班场地及管理等费用由各合作单位根据情况收取)。
4、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所必须的书籍资料、实验及材料消耗另行收费,据实收取;参加英语和学科综合统考费用在网上自行支付
五、学习地点:
上课地点根据学员报名及学员要求可做合理调整,原则上是周末集中到湖北师范大学同等学力研究生工作处湖北学习中心上课。当地报名人数达到三十人以上的,可申请在当地开班教学。
六、毕业待遇
同等学力硕士学位与全日制硕士学位证书一致,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并在晋级、评职称、出国留学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可以申请博士学位。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论文、论著等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
2、申请人因个人原因中止学习,不再申请硕士学位,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批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但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3、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到校听课、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的差旅、食宿等费用自理。
4、本简章由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电话:027-5188 5241
联系人:周老师 18971364167
QQ号: 2355287025
微信:
(微信号: 18971364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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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地区:湖北武汉
- 行业类别:学历教育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