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适用于江苏以外省份)

2017年08月30日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适用于江苏以外省份)

院校代码:12679(国标)

院校名称: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省属公办示范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大学城格致路309号

 

一、学院概况:

学院位于江苏省会南京,成立于1951年,是新中国第一所专门培养应用型海事技术人才的院校,先后培养出13万人才,遍布航运、港口、造船、经贸、信息等海内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学院占地1600亩,在校生12000人,现设有8院3部,建有42个专业,分布在航海技术,船舶工程,经济管理,机电工程,信息工程,旅游与人文艺术六大类专业群,不仅覆盖了水运产业链的上中下游,还有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机电、信息、经济、旅游和艺术类等专业,形成了以海事为主的大交通专业和以服务地方发展的专业两翼齐飞的专业布局。

学院坚持走校企合作之路,围绕海洋强国、“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需要进行专业建设。新时期,学院深化了与国家海警局、海事局、水上公安局、中国远洋海运、招商集团、沿海港口航道局等各省市海事类企业以及中国联通、华为集团、中兴集团、苏宁集团等数百家综合企业的合作关系,通过订单培养,合作育人、确保优质就业。毕业生以综合素质好、专业能力强而广受社会欢迎,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就业半年后薪酬、就业质量等数项指标一直名列全省同类院校前茅。学院还是全国首批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是全国定向培养士官地方院校联盟组长单位,主要承担海军现代化大型作战平台的定向培养士官的培养任务,已有三届毕业生入伍,因岗位对接好、综合素质高而广受部队欢迎,均担任士官领导干部,有近1/3转为军官。

二、录取规则:

1.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投档分成绩高低,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专业安排出现总分相同现象时,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总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如果三门总成绩相同,则以英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考生入校后有三次申请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时间分别在第一学期末、第二学期末以及第三学期末。

3.科类要求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4.浙江省、上海市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5.定向培养士官计划只针对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辽宁省、浙江省,其他省市考生入校后可在一学期后根据考核有机会增补。

三、相关要求:

1.报考我校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同时:

①航海技术专业要求经矫正视力(即配戴眼镜)4.9(0.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两耳听力均在 3米以外;

②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要求经矫正视力(即配戴眼镜)4.8(0.6)及以上,无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外;

③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

注:①②条括号内数值为国际标准视力表显示数值。

2.本校商务英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3. 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所有制服、公寓用品由学校免费提供。此三个专业适合男生就读,建议女生慎重填报,以免影响个人就业。

四、其他说明:

1.新生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不另外增加收费。具体各专业学费标准可查阅各省市招生计划专刊。

2.我校设有各种奖、助学金,总额超过1500万元。对经济有困难的学生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并通过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

3.毕业证书颁发:考取我校的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由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

4.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或省(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或省(市)的招生政策为准。

五、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400—828—1150、86176333、18512551150

传真号码:025—86176007

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格致路309号

邮政编码:211170

学院网址:http://www.jmi.edu.cn

招生网址:http:// zs.jmi.edu.cn

电子邮件:jmizs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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