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面向外省招生章程
一、院校基本情况
国标代码:12923
院校名称(全称):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江苏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历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
二、院校简介
区域位置优越
学院位于国家经济实力强劲的“长三角经济中心城市”无锡,坐落于著名的太湖山水城旅游区,毗邻三国城、鼋头渚等5A级风景名胜。地理位置得天独厚,周边名企荟萃,依托长三角的区域优势和旺盛的人才需求,倾心培育国际化、职业化、个性化的高端技能型人才,为有志青年的择业、创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天地。
教学成果显著
学院形成了汽车类、建筑类、航空类、机电类、财经类和国际本科等在江苏高校中独具特色、优势显著的品牌专业群。其中汽车技术服务专业群被列入江苏省“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汽车技术服务实训基地”被江苏省教育厅授予“省级高职实训基地”;中澳国际本科获得澳大利亚教育部和中国教育部的肯定。
办学模式新颖
学院建立了融专业教学、岗位培训、技能竞赛、技能鉴定、技术研发五大功能于一体的多个实训中心。坚持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现代学徒制育人模式,实现校企资源共享和双赢目标。为学生提供进一步深造的途径。并与台湾圣约翰科技大学等达成学术交流协议,选派优秀学生赴台湾高校进行学分互认研修。
职业规划完善
学院临近10多个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并且凭借苏南地区经济发达、人才需求旺盛的优势,以及上千家国企、外企等构成的就业网络,就业得到了可靠保障,成为全省就业率高、就业质量优的院校之一。就业率始终稳居98%以上,其中78%的毕业生在苏南就业。
三、录取规则
1.非外语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我院非外语专业对外语语种不做要求。
2.有关专业的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所有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要求。所有录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均要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投档时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对进档考生的专业按照从高到低分进行录取;对达到我院投档线而没达到专业录取分数线,通过电话征求,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可录取到调剂的专业,否则按照专业不服从作退档处理。
4.对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分或降分的有关规定执行。
5.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我院在浙江艺术类第二批、安徽省统考艺术第四批投放艺术类招生计划,美术成绩使用浙江、安徽省统考专业成绩,按综合分投档。
6.需要说明的问题:
由于我院在外省投放专业计划有限,新生(普通类专业)报到时可根据自己特长和兴趣适当调整就读专业一次,我院不收转专业费。
四、对学生奖、助、贷政策
(一)资助政策:
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资助学生完成学业。
(二)奖励政策:
1.国家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给予国家奖学金,金额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学兼优且家庭贫困的学生,给予励志奖学金,金额5000元。
3.学院奖学金:学院鼓励学生全面发展,特设立南洋奖学金、院长特别奖学金及技能单项奖励。
4.企业奖学金:中锐奖学金、上海通用、上海大众、中国电信、中国移动、苏州东山宾馆等给予1000元-40000元不等奖励。
学生的获奖面高达40%以上。
(三)助学贷款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助学贷款文件精神,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在当地办理最高额度8000元无息助学贷款。
五、招生专业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省考试院、学院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六、其他
1.本章程适用于江苏省外招生工作,由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由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
(2)学院成立由纪委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贯彻落实。
(3)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七、联系方式
1.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510--85551105; 85553200
传真:0510—85556621
2.学院地址: 江苏无锡太湖山水城旅游区山水西路88号
3.邮政编码: 214081
4.电子邮件: xyzb@wsoc.edu.cn
5.学院网址: http://www.wso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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