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2017年08月28日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校名、校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和颁发证书

 第一条 学校全称: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学校代码:12357

 第三条 学校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大学城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颁发证书:合格毕业生由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统一网上电子注册)

第二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第七条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见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及学校招生信息网。

 第八条 收费标准:按云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相关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第十条 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区),执行相关省(市、区)的录取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第十一条 “人物形象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摄影摄像技术”“首饰设计与工艺”专业录取时按艺术类招生,不招色弱色盲者。

第十二条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执行各省(市、区)的相关政策规定。

第十三条 我校空中乘务专业报考特别要求:

①女生身高要求162─175cm,男生身高要求172─185cm;

②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体检要求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乘务员体检标准;

③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并按招生有关规定对考生身体例行复检。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落实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

第四章 招生办公室和联系方式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办公室地址:昆明市呈贡大学城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第十六条 邮编:650101 

第十七条 联系电话:0871—65926906  65926909

第十八条 网址:www.ynjtc.com

 第五章:其他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若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本学校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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