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历,经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
证书说明
考试合格后,取得国家人力资源职业资格证书、浙江大学人力资源职业资格结业证书。《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证。从业者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和全国统一考试,经全国统一鉴定执证上岗。是求职、任职、开业和用人单位录用求职者的主要依据;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综合费用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1300元/人。 (费用中包含教材、资料、鉴定、评审费与培训费等一切费用)。
师资与特色
名师指导,高通过率,一次未过免费培训直到通过为止
浙江大学人力资源专业讲师、教授,企业人力资源实战派管理专家。
本课程名称:宁波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培训
联系电话:0574-87051164 手机:18158243369 QQ:2274221393
企业网址:http://www.qychina.org/ 联系人:朱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