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浙江大学金融专业在职研究生报名

  • 课程分类:在职研究生
  • 原始价格:0 优惠价格:0
  • 所在地区:浙江宁波
  • 发布机构: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管理培训中心

课程介绍

 

浙江大学金融学专业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习(宁波班)

 

    浙江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省部共建的国家重点高校,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的重点大学之一。经过一百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基础坚实、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居于国内一流水平,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综合型大学。浙江大学师资队伍整体力量雄厚,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5名,中国工程院院士12名,973项目首席科学家9名,长江特聘(讲座)教授51名,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67名。高水平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和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为开展高水平的研究生教育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举办背景

随着中国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近年来社会对经济金融学科人才需求十分旺盛。在这样的背景下,浙江大学经济学院依托自身的专业优势,整合教育资源,开设金融学专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习班,为现代社会经济发展培养高层次的经济、金融、管理类人才。

二、课程理念

由浙江大学资深教授全程授课,课程表突出经济和金融理论精华,将先进的经济与金融理念与金融管理运作相结合,提升金融从业人员的经济与金融素质、开拓视野与知识面,培养有新思维、有创新精神的新一代经济金融管理者。

 

三、教学模式

本课程在浙江大学多年研究生教育与培养经验基础上,专门开发、精心设计,采用浙江大学教授授课、讲座相结合的方式展开教学过程。通过融理论性、实践性与一体的案例教学和讲座,通过教授学员互动交流的高峰论坛,全面提升学员思维创新能力、沟通能力与分析判断能力。

 

四、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思想政治表现好;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拟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必须获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与学士学位,并且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五、适合对象

   1、银行、基金、保险、期货、金融证券、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公司等相关行业人士;

   2、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中高级管理人员及主管投资、财务的相关人员;

   3、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从事招商引资、商务服务或经济金融行业管理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4、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对经济学、金融学等感兴趣的人。

 

六、培养方案

 

金融学专业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总学时

学分

学位课

自然辩证法

32

2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16

1

中级宏观经济学

32

2

中级微观经济学

32

2

中级计量经济学

32

2

中级货币银行学

32

2

中级国际金融学

32

2

硕士英语

32

2

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研究

32

2

公共经济学

32

2

国际经济学

32

2

投资学

32

2

中级金融工程

32

2

备 注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习班结业要求:完成学位课程并总学分不少于26学分;

2、经济学科国家考试涉及科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西方经济学(含: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中级货币银行学、国际经济(含:国际金融学、国际贸易、国际经济合作)、财政学。

 

七、学习安排及费用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习班学制二年,学习班由浙江大学资深教授全程授课,一般每月两次,隔周双休日授课;

2、授课地点: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浙江宁波高教园区学府路1号)

3、培养费:21000元/人,资料费:800元/人;

4、异地学杂费(含异地培养费和异地考试费):5000元

5、联系电话:手机15867298545,固话0574-88130670,咨询QQ: 3233450653.(魏老师)

6、报名地址: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管理学院SA207室(鄞州区学府路1号)。

7、报名时间:从即日起报满60人即停止招生。

 

 

八、录取流程

    根据免试择优录取原则,经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审查批准后,发给录取通知书。被录取者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地点办理缴费注册手续。流程如下:

1、来电索取浙江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习班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需携带来校验审),一寸和两寸彩照各2张;

3、有论文、论著(包括调查报告)者交原件;

4、携带盖好章的报名表及以上资料来学校报名;

5、经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审查批准后,发放学员录取通知书;

6、持录取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地点来校缴纳学费,同时办理注册手续;

7、参加开学典礼,正式开始学习。

 

九、颁发证书

    1、修完规定课程同时修满规定学分,考试合格者,颁发《浙江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习班结业证书》,证书加盖钢印、红印、校长印,统一编号。

    2、取得《浙江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习班结业证书》后,具有学士学位且取得时间满三年,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通过全国五月份同等学力申硕统考后,可向浙江大学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导师辅导费用另收)通过后即可被授予硕士学位。

 

友情提示1:
    取得学士学位满三年的同学,从入学第二年起就可以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和综合学科考试(五月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外国语主要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和法语(任选其一)。每年5月份考一次,加上保留成绩四年,一共至少有四年4次参考机会,哪一年通过都可以。

 

友情提示2:

   浙江大学同时开展组织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习班以下专业:人力资源管理、应用心理学、经济学、国际贸易、新闻传播学、行政管理、档案学、土地资源、法学(公司与金融法、民商法、刑法等)、人文地理学(区域发展及规划、房地产投资及评估、旅游资源评价及规划、土地利用及管理)、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计量经济、应用统计)、化学(绿色化学、药物合成、精细有机化学品、酶促合成)、美学与文化创意产业、考古学及博物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地质工程 、环境科学、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气象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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