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北京警察学院招生简章

2019年09月24日

一、 北京警察学院2019年本科和专科招生计划

(备注:侦查学专业两年以后根据需要分反恐怖方向和政治安全保卫方向)

招生计划最终以北京市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和计划数为准。

二、招生对象

我院招收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高中毕业,未婚,年龄为十六周岁以上、二十二周岁以下(1997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心健康的考生。

三、招生条件

(一)政治条件。考生本人必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热爱公安事业,志愿从事公安工作,考生本人还须通过公安机关的考察。

(二)身体条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要求,以及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9〕110号)的相关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三)体能条件。根据公安部规定,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及合格标准为: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四、招录流程

(一)报考条件

凡高考分数达到北京市高招办公布的本科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方可填报我院的本科志愿(本科提前批);报考学院本科涉外警务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成绩需达到90分以上(含);凡高考分数达到北京市高招办公布的专科最低控制线,且高中会考“政治”和“信息技术”成绩达到“C”等(含)以上的考生,方可填报我院的专科志愿(专科提前批)。报考我院本科和专科志愿的考生须完成我院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以下简称“加试”)以及考察工作。

(二)本科招录流程

1. 考察

凡欲填报我院本科志愿的考生,请在6月23日、24日9时至16时,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及“高考准考证”到我院领取考察工作相关材料,按照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考察相关事宜(详见随《考察表》一同发放的《北京市公安局2019年在京招生公安院校考察工作提示单》)。

2. 加试

完成考察的考生,请于6月29、30日到我院进行加试。加试时需持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考察表回执单》、1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着运动服、运动鞋,自备饮水,不要求空腹。每日加试时间为:8:00—15:00。加试分区进行:

3. 录取

我院对报考本科志愿的考生,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全部合格的基础上,择优录取。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和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对于第一志愿专业未能录取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它院校录取。我院执行北京市2019年招生工作规定的照顾加分政策。

(三)专科招录流程

1. 考察

凡填报我院专科志愿的考生,请在7月7日9时至16时,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及“高考准考证”到我院领取考察工作相关材料,按照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考察相关事宜(详见随《考察表》一同发放的《北京市公安局2019年在京招生公安院校考察工作提示单》)。

2. 加试

完成考察的考生,请于7月20日8:00—15:00,到我院进行加试。加试时需持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考察表回执单》、1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着运动服、运动鞋,自备饮水,不要求空腹。

3. 录取

我院对报考专科志愿的考生,在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考察全部合格的基础上,择优录取。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和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对于第一志愿专业未能录取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它院校录取。我院执行北京市2019年招生工作规定的照顾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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