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始办于1951年,是一所以工科专业为主、文管经等专业共同发展的高等职业院校。主要面向轨道交通、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商贸管理等行业,培养适应岗位需求的准工艺师、准技师等高端技能型人才。毕业生就业率排在湖南省高职院校前列。2004年,在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09年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成为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2009年11月,学校由中国南车集团移交湖南省人民政府管理,纳入教育厅直属单位。2011年5月,通过湖南省高校党建先进评估。2015年7月立项湖南省首批卓越院校建设单位。学校设有铁道牵引与动力学院、铁道供电与电气学院、铁道车辆与机械学院、铁道通信与信号学院、铁道运营与管理学院5个二级学院,开办高职专业33个。
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本校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二、国标代码:12302
三、湖南省(内)代码:4364、4764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五、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
六、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七、学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田心大道18号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湖南铁道职业技术学校的专科毕业证书
九、报考条件:凡取得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
十、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录取语种不限。
3、所有专业实行文理兼招。
4、凡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湖南省考生,需参加湖南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合格后填报我校相应美术类专业的志愿。我校将依据考生专业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按照招生录取政策择优录取。
5、具体录取方式:
⑴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
⑵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经各省、市、自治区招办投挡,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严格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⑶对于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专业志愿的方式安排录取专业;即分数优先的考生按所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时,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若个别省市有特殊规定,与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后另行公布)。
⑷学校在江苏省的招生录取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进行。
十一、专业填报建议:
1、学校根据就业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对下列专业企业招聘要求进行归纳,建议所有考生针对自身条件慎重选择专业;同时铁道类专业和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主要招收男生,女生慎重填报,以免影响个人就业。相关专业要求如下:
⑴铁道类专业:
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车辆、铁道供电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电气自动化技术(铁道自动化)等专业要求双眼矫正视力≥5.0,无色弱色盲,无听力障碍,男生身高≥1.70米,女生身高≥1.60米。
铁道机车专业(含中外合作办学)只招男生,要求双眼裸眼视力≥5.0,无色弱色盲,无听力障碍,男生身高≥1.70米。
动车组检修技术专业只招男生,要求双眼矫正视力≥5.0,无色弱色盲,无听力障碍,男生身高≥1.70米。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要求双眼矫正视力≥5.0,无色弱色盲,无听力障碍,男生身高≥1.75米,女生身高≥1.65米。
⑵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含中外合作办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等专业要求双眼矫正视力≥5.0,无色弱色盲,无听力障碍,男生身高≥1.70米,女生身高≥1.60米。
⑶其他专业: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制冷与空调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控制)、工业机器人技术等专业要求无色弱色盲,无听力障碍;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只招收美术类考生(要求参加2017年湖南省艺术联考)。
2、除以上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十二、2017年学校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30个省市招收高中毕业生,各省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人数以当地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十三、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发改委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具体见附表。所有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湖南省发改委核定的最新文件为准。
十四、有关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免试就读政策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474号)》文件执行。学校组织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成绩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十五、其他事项:
1、入学后,中外合作班公共外语为俄语,其他考生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2、入学后,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普招录取新生请仔细阅读本章程第十一条“专业填报建议”,经慎重考虑后,按学校规定提交转专业申请。
3、学校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多种形式的帮困渠道。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在入学前,可到当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新生报到时也可以通过学校绿色通道,凭村、乡(镇)两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办理学费缓交手续。
4、为确保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将学校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的共同监督。纪委监督电话: 0731-22783813
十六、招生咨询联系方式和信息发布渠道:
1、联系电话:0731-22435678 22783888
2、传真:0731-22436444
3、联系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田心大道18号 邮编:412001
4、学校网址:http://www.hnrpc.com
学校招生业网址:http://zs.hnrpc.com/zsxt-web/index.do
学校新浪官方微博的地址:http://weibo.com/u/3675533453
学校微信公众平台账号:hnrpc1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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