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17年07月26日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2017年五年制新生招生录取方案

 

为深化高职教育改革,促进五年制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保障我院2017年五年制招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教育厅五年制录取相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办法 

1.招生对象:本省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持有湖南省初中毕业证的非湖南省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

2.年龄要求:14周岁以上17周岁以下。

3.报名时间:201731日起至录满截止。

4.报名办法:来校现场与电话短信报名。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1.招生专业:测绘与地质工程技术、职业卫生技术与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烟花爆竹技术与管理、工业机器人技术、应用英语、市场营销、会计、信息安全与管理。

2.招生计划:350名。

3.学费标准:前两年免学费,后三年按三年制学费标准执行。

三、录取办法

1.考核时间:710日集中考核,择优录取200人,结果公布时间:7月中旬。剩余计划150名随到随考,8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2.考核地点: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3.考核内容:

a、教务处负责制作文化考试试卷、制定考试规则,组织考试、组织阅卷等机试环节。

b、应用外语系确定面试方案,基础课部协助,组织好面试老师,现场对学生德育素质、身体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分。

c心理咨询室确定好心理咨询方案,对学生心理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分。

  四、录取原则,

  1.按照考核评分和报名先后原则择优予以录取,录满为止。

  2.如危及生命或影响学习、生活的疾病,考核办公室认为有应不予录取的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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