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章程

2017年07月14日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天津市相关规定,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实行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有关自主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天津市2017年普通高考本科批阶段的录取,但不再参加高职高专阶段的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取。已被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又被普通高考本科学校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录取资格,春季考试招生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四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代码:13700(国标)

五、学院基本概况: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是天津市高等职业院校提升办学水平示范院校。学院现有机械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财经管理类、冶金类五大类专业群,共24个专业,直接与国家支柱产业和优势行业对接,其中智能控制技术和黑色冶金技术专业获得中央财政支持。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和会计专业获得天津市财政支持。

学院拥有一支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全国黄炎培杰出教师、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奖教师、天津市劳动模范教师为骨干的高水平师资队伍。专任教师中,博士、硕士比例为54%,教授、副教授比例达51%,具备“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业教师总数的90%。教师中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等各级立项75项,教师自主研发及校企共同开发专利二十余项,获各级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447项,发表论文百余篇。2016年我院教师王治学参加“2016年中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可编程控制系统设计师项目”荣获全国第二名被授予“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学院现有校内外实训基地65个,各类实训室、实习车间80个。学院是美国罗克韦尔自动化公司大学项目成员之一,是天津高校中唯一一所与之共建罗克韦尔自动化实训中心的院校。学院与美国通用电气(GE)公司智能平台签订了大学计划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共建GE智能平台自动化实训中心。学院与国内知名网络设备生产商杭州华三(H3C)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共建H3C网络实训室,并成立了H3C网络学院。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综合职业素质和实践技能培养。在全国和天津市举办的各类技能竞赛中,我院先后有百余名学生分获国家级和天津市级一、二、三等奖,稳居天津市职业院校竞赛成绩排名前列,其中有数十名学生被保送到本科院校继续深造。2014年我院学生王锦源参加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取得高职组数控车工第四名的优异成绩,并被授予全国青年突击手标兵荣誉称号。

学院积极践行校企合作的办学新模式,打通就业渠道,为学生就业提供有力保障。学院与南京合荣欣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线缆集团、天津光电集团、天津天地伟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合作开展订单培养、定需施教、定向就业。

学院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始终保持高水平。学院与大众集团、青岛海尔集团、天津电力机车、天津航天液压等众多百强企业建立稳定的就业合作关系。近三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超过98%。同时学院积极为学生继续深造创造条件,学院与天津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等高校开辟专本对接通道,学生就读高职期间,能够同时进行本科的学习,成绩合格者可获得对接高校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者可获得学士学位。

第二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五条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制定2017年自主招生分专业计划。具体分专业计划详见《2017年天津市春季高考招生计划》,或登录天津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和我校网站(www.tjmvti.cn)。

第六条 收费标准。经天津市主管部门批准,学费标准为5000-55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为600-1000元/生·年。如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市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三章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七条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等工作按照普通高考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四章报名及确认

第八条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17年 1 月5 日至 1 月 8 日,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或从该网站下载“考务通”手机 APP(仅限安卓手机)进入天津市春季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

第九条 现场确认。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 1 月 11 日至 1 月 12 日,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历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到所在区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五章考试说明

第十条 考试科目。2017 年高职院校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考试科目为“技术”和“综合能力”实行全市统一考试。

第十一条 考试形式。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技术”考试时长为120分钟,总分值为200分,“综合能力”的考试时长为90分钟。总分值为200分。

第十二条 考试时间。2017年 3 月 25 日上午8:00-10:00技术,10:30-12:00综合能力。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的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五条 录取照顾政策按照天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十八条 录取工作结束后,我院将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录取通知书。同时,考生可通过我院校园网、咨询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第七章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新生录取后,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按时到校报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日期报到者,请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要求见《2017年春季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有关信息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注册后,学院依据《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在校生。学院为贫困生开通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第二十三条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颁发高职(大专学历)毕业证书。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7年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经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此前章程一律废止。

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天津冶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tjmvti.cn

咨询电话:(022)26983723、26983773 、15522240090(靳老师)、15522240068(刘老师)、18622155926(尤老师)

咨询QQ号: 1821427968

学院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学海道38号

邮 编:3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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