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百年师大哲学智慧 育变革时代管理大师
管理哲学博士课程研修班招生简章
哲学是什么?是教人思考与生存的智慧,是反思性的批判的思维活动。哲学提倡创新、重新认识。哲学为你建立起世界观和方法论。正确的世界观可以使你“做正确的事”,掌握方法论可以使你“正确地做事”。
中国的企业家们是在中国改革时代的巨变中,在历史的转轨中成长起来的。经历了艰苦的创业,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但在新世纪的国际化浪潮中继续发展却面临着巨大的困难,是什么制约着中国的企业家们?是战略,是资金,是人才,是技术,还是……?为寻求出路,中国的企业家们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在接受培训,MBA、EMBA、DBA,甚至出国留学。虽然掌握了现代企业最前沿的管理工具和方法,但依旧无法实现成为国际化公司的大跨越,是我们中国的企业家不行吗?是我们的企业不行吗?为什么诺基亚、微软、通用,还有我们的邻居三星、松下能高速发展?我们的企业家们迷惑了。
2001年岁末,毕业于北京几所著名高校的MBA企业家们聚首在一起,探求答案。大家总结十几年的艰辛历程,得出结论:人类的思维活动有四个层面,最下层面为应用技术,其上为技术理论,再上为基础理论,最高层面为哲学。不仅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如此,在管理领域也是如此。我们的企业家们通过创业建立起了管理应用技术,通过MBA训练确立了管理技术理论和基础理论。人才、技术、资金和管理方式都可以引进,但企业家的智慧是无法引进的,只能靠哲学来产生。
纵观中国企业金字塔顶尖上的几位世界闻名的企业家,无不具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有深邃的哲学思想,系统的新观点,创造性的思维,审时度势、处惊不乱的大家风格。
我们的差距在哪里?就在哲学思维的锻炼上。你能感悟到吗?“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君子安其身而后动,易其心而后语,定其交而后求”、“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谋大,力小而任重,鲜不及矣”。认识历史,绝不是偶然的,而是有着其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要的现实意义。它向中国的企业家发出了一个强烈的信号,只有用哲学才能锻炼出中国的世界级的管理大师。
美国《财富》杂志评论“张瑞敏是一位充满时代精神的总裁,他利用中国古代哲学思想,把一个困难重重的企业扭转成为商战中的赢家”。
世界企业管理大师杰克·韦尔奇认为“领导者与管理者的本质区别在于领导者有一种源于哲学的智慧与艺术。21世纪已不再是管理者的时代,而是领导者的时代,领导者的哲学素养是创造业绩的关键”。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院倾全力创办哲学博士研修生(Doctor Candidate)班。这一全新的教育形式,培养的是一种能力,给你的是哲学思维的锻炼,向你传达人类最高智慧。数十位著名的哲学与社会学博士生导师将毕生所学之精华传授给你,使你集大成超越理想时空。
百年名校北京师大具有深厚的传统智慧和现代文化底蕴,这里名家辈出、校风纯正,教学严谨、管理规范,业绩杰出、声名远播。其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涵盖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教育学4个一级学科,12个硕士点和12个博士点,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2个博士后流动站,并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和重点研究基地。
管理哲学博士研修生班是为适应时代的要求而创造的一种全新的教育形式,它培养的是一种能力,给你的是哲学思维的锻炼。
一、招生对象:具有硕士研究生、研修生、进修生、课程研修班学历或学位,5年以上管理经历的有志于哲学思维锻炼管理人员(具有MBA、MPA、MPM或EMBA教育背景者优先)。
二、学习期限:2年半,每2个月集中授课3天,共开设13门课程,每门课18学时,总计200学时,第1学年和第二学年上学期集中授课,后一个学年调研、专题讨论,并在导师指导下撰写结业论文。
三、授课地点:北京师范大学。
四、研修范围:哲学导论、管理哲学、管理伦理学、西方哲学与文化、中国哲学与文化、马克思主义与现时代、经济哲学、政治哲学、科学技术哲学、易学哲学、儒家哲学、道家哲学、佛教哲学、美学、社会学等
五、教学师资:各门课均由博士生导师或具有同等资格的教授、研究员任教和指导论文。
六、收费标准:学费每人58500元(含报名费500元)在报到时一次性交齐.自缴费日起一月后不办理任何退费手续。电汇方式: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文慧园支行,户名:北京师范大学,账号:340256015272,注明用途: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博士研修班学费。
七、教务管理:由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指派班主任管理教学活动。
八、颁发证书:学生修满规定的学分,按要求提交研修结业论文,由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颁发《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博士研修生结业证书》和《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博士研修生毕业证书》;符合在职申请条件者,通过审查,可向研究生院推荐考试,申请哲学博士学位。
九、报名办法:登陆北师大哲学与社会学学院网站http://phil.bnu.edu.cn/ →下载“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哲学博士研修生报名表”或到北京师范大学主楼A808室哲学与社会学学院招生办公室领取报名表 →填写报名表,并附硕士研究生、研修生学历学位或同等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费、学费 →邮政特快专递寄至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博士研修生办公室A808(邮编100875)→报名材料审查 →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学生登记表 →办理入学手续。
联系电话:010-58803829 盖老师 13436846158
传真:010-58803828
办公地点: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6层9609室(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参加授课的部分博士生导师简介
江 怡: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哲学与社会学学院院长,研究方向:西方哲学
张曙光: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研究方向:生存哲学。
周桂钿: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研究方向:中国传统哲学、秦汉哲学、中国传统政治哲学
李景林: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中国孔子研究会副会长,研究方向:儒家哲学。
郑万耕: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研究方向:易学哲学、中国哲学。
李祥俊: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研究方向:儒家哲学、宋代哲学、现当代中国哲学
张奇伟: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研究方向:儒家哲学、中国哲学与中国文化
强 昱: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韩国西汉大学客座研究员,中国道教学院客座教授,研究方向:道家道教哲学、佛教华严学、陆王心学。
徐文明: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研究方向:禅学、佛教哲学、中国佛教史
晏 辉: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研究方向:公共管理伦理学、企业文化与企业伦理、经济伦理学。
张百春: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研究方向:宗教学,东正教。
吴向东: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副院长,研究方向:人的哲学、价值哲学。
王成兵: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研究方向:后现代主义哲学、实用主义哲学。
朱红文: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副院长,研究方向:文化哲学、设计哲学、社会科学方法论。
刘孝廷: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研究方向:科学技术学、科学与宗教。
刘成纪: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研究方向:中西美学比较、中国美学史、当代审美文化。
赵孟营:北京师范大学教授,研究方向:社会组织、社区建设、社会学理论。
萧 放: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民俗学、民族文化。
房 兵:国防大学教授,军事学博士,研究方向:军事学、孙子兵法
胡思远:国防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孙子兵法与企业管理。
本课程班常年办理招生,随班听课。
(附件一) 北师大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暂行办法
总 则
第一条 为多渠道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做好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以及《北京师范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学科、专业,均有权开展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工作:
(一)该专业已有两届博士研究生毕业;
(二)制定出该专业接受申请博士学位时的考试科目;
(三)配备负责此项工作的管理人员。
第三条 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作出成绩,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学术水平或专门技术已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人员(以下简称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按此暂行办法向我校申请博士学位。
第四条 向同等学力人员授予博士学位,必须严格坚持标准,控制人数,保证质量。
博士学位的申请与授予
第五条 资格审查
(一)申请人的硕士学位满六年以上。
(二)申请人应在所报专业范围内(哲学)在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4篇以上论文或1部专著。
(三)申请人应在所报专业范围内(哲学)的学术成果、科研奖项等获得省部级或国家级奖励。
注:以上三项条件需同时符合,缺一不可。
(四)申请人应向校学位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
1.最后学历、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2.工作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和论文摘要各15份;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以及科研成果获奖的证明材料;
5.申请人所在单位向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介绍申请人的简历、学历、学位、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推荐信(加印密封);
6.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加印密封),其中至少有一名是我校的博士生指导教师。推荐人需充分了解申请人所提交论文的实际工作过程;
校学位办公室应及时地将经过初审的材料交有关院、系、所,请他们会同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组织专家审查小组(由不少于三位教授组成,其中至少有一位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包括推荐人。)对申请人科学研究水平及递交的学位论文进行认真的评议,写出是否建议受理的书面意见。如建议受理还应确定一位本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申请人的指导教师。经研究生院院务会审议通过后,确定该申请人为具有申请博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然后按本细则第六条的要求进行同等学力水平的认定。
第六条 同等学力水平认定
校研究生院从以下三个方面审核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
(一)申请人完成本职工作,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的成绩。
(二)申请人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结构及水平。
研究生院对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外语、政治和2-3门学位专业课程。跨一级学科的申请人还要通过硕士生的主要学位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的考试。课程考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百分制计分,70分为合格。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者不得补考,本次申请无效。
(三)申请人的学位论文水平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的一年内完成。指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
1.论文要求及科研工作
(1)申请人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应是在工作实践中由本人独立完成的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具有创造性的成果,表明作者具有很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
(2)论文用中文撰写,并有中文和外文摘要。
(3)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时,可附上对论文成果的学术评价、鉴定材料或成果应用部门的意见复印件,供评审论文时参考。
(4)为考察其科研能力,申请人必须到我校,在指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指导下,参加三个月以上与论文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并在相应学位授权点报告其论文工作情况接受质疑。
2.论文评阅
(1)论文评阅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聘请五至七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至少三名。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在相应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近年来在科研中有突出成绩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推荐人不能聘为论文评阅人。
学位论文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三个月以前,由有关院、系、所送交论文评阅人。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请人,评阅意见须密封传递。
(2)论文评阅:论文评阅人应根据学位论文要求对论文是否达到博士学位水平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提出评阅意见及论文的不足之处与修改意见,并明确说明是否同意进行论文答辩。
3.论文答辩
(1)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七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四人是博士生导师、二人是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推荐人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应先得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校学位办公室认可。
有关院、系、所须在论文答辩日期一个月以前,将学位论文送交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
(2)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论文答辩会应公开举行,提前公布论文答辩时间,注意吸收硕士、博士研究生参加,答辩会须作详细纪录。
(3)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二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答辩者,本次申请无效。
第七条 学位授予
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真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就是否建议授予博士学位进行表决。表决通过者,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授予学位人员的姓名及其博士论文题目等应及时向社会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布,并经三个月的争议期后颁发学位证书。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博士学位,表明其学术水平已达到博士学位水平,但不涉及学历。
申请人不得用同一篇论文同时向两个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组织和管理
第八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批准授予同等学力人员博士学位时,应严格执行审批程序,认真履行职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对申请人的资格审核、课程考试、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等工作。应配备专职人员,处理日常工作。
第九条 接受同等学历人员申请学位所需开支的经费,由研究生院参照研究生有关经费标准,做出合理的规定,申请人应照章交纳。申请学位所需的食宿费和旅差费由申请人自理。
第十条 向同等学力人员颁发学位证书和向有关单位送交学位论文,均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规定执行。学位证书需单独编号。
第十一条 学校建立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的档案管理制度。同等学力人员学位申请表,学位课程成绩单,学位论文及答辩材料等都要存档。
质量监督
第十二条 学校将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对授予同等学历人员学位工作进行自我检查评估。坚决抵制不正之风,自觉接受国家和社会监督。对于培养质量问题较多的院、系、所,将责令限期改进甚至暂停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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