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初中进城”工程的实施,为保证陵县第五中学工作人员整体素质,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2年我县第五中学面向乡镇学校选聘教师1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陵县乡镇(不含城区中小学)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初中或初中以上教师资格;
2、身体健康;
三、报名
1.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2年7月20日—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
3.报名地点:陵县人事局办公室(县府三楼西首);
4.报名要求:应聘者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应聘者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学校及乡镇、街道办教管会开具的在编在岗同意报考证明,省市优秀教师、教学能手证书,以上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报名时提交《报名表》(附二)、《诚信承诺书》(附三),缴纳考务费100元。
5、获得市级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在笔试分数中加2分;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在笔试分数中加3分。
四、考试
专业科目笔试
1、考试时间:2012年7月30日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所报学科的初高中知识,相应学科教学设计,《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法律法规;
4、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专业科目笔试结束,并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加分后,由县招聘主管部门计算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进行公示。
六、聘用
笔试工作、加分审核结束后,分学科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教师,如同一岗位考生中出现2名及以上成绩同分者,首先按考生第一学历高低、其次按教龄时间长短的办法确定拟聘用人员。由于资格审查等原因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由该岗位其他应聘人员按总成绩高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实行“六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计划、程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09〕126号)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8221147 监督电话: 8327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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