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高校自主招生改革,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新模式,切实从考生兴趣出发,为考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减轻考生负担,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北京大学等13所高校联合命题、统一组织笔试并共享笔试考试成绩。我校侧重于选拔有创新精神、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特长突出的文理科优秀拔尖人才。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类别
1、考生类别
理科生:考理科卷,可报A类B类C类各专业
文科生:考文科卷,限报B类C类各专业
2、招生专业类别
A类:理工类各专业
B类:外语类英语和德语专业
C类:文科类法学、行政管理、经济学专业
二、招生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政治思想品德合格,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A类:理工类各专业
1、有航空模型(制作和飞行操控方面)的特长,在高中阶段获得过全国比赛和世界级比赛名次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或物理省赛区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
3、高中阶段同时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化学、生物、信息学省赛区二等奖两项者;
4、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或拥有专利者;
5、“未来杯”全国中学生创意设计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6、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校长可推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绩优异或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2-3名参加选拔考试,包括我校挂牌的生源基地校。(相关中学均可自动获得推荐名额,无需与北航提前确认)
B类:外语类英语和德语专业(文理兼招)
对外语有浓厚兴趣,具有语言文化方面的特殊才能,愿意学习我校英语、德语专业的优秀学生(录取后不允许调换专业),符合A类报名条件之一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并获“优胜者”和参加“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 获一等奖和特等奖者;
2、全国性英语竞赛决赛三等奖(含)以上获得者;
3、省级英语竞赛(演讲、辩论比赛等)二等奖(含)以上获得者;
4、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者;
5、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校长可推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且成绩优异或具有英语特殊才能的学生1名参加选拔考试。(相关中学均可自动获得推荐名额,无需与北航提前确认)
C类:文科类法学、行政管理、经济学专业(文理兼招)
具有文学、辩论、语言文化等方面的特殊才能,符合A类报名条件之一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品学兼优者;
2、曾公开发表过法学、经济学或管理学等相关领域的论文(限第一作者)、经我校专家委员会审核认定者;
3、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和“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 并获一等奖和特等奖者;
4、高中阶段参加“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并获“优胜者”;
5、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英语竞赛决赛三等奖(含)以上获得者;
6、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校长可推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思辩能力强且文科成绩优异或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1-2名参加选拔考试。(相关中学均可自动获得推荐名额,无需与北航提前确认)
三、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从2010年12月1日起,到12月20日截止。学生须登录北航招生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我要报考自主招生”,或直接登录“中国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www.ccuut.edu.cn)选择“报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按提示信息注册报名,填写并打印相关材料。
2、装订邮寄材料:12月25日前将以下书面材料装订成册(A4纸)寄至北航招生办公室(所报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1)申请报名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照片处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中学推荐表(从我校网站上下载),填写班主任评语和中学校长推荐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3)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情况,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个人陈述》材料,需本人手工撰写;
(5)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的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四、选拔程序
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工作。
1、初审:报名结束后我校组织专家对报名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主要审核学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和创新特长,初审通过者获得笔试资格。学生可于2011年1月10日左右登录北航招生网的“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或登录“中国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报名平台”选择北航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学生需交纳报名与笔试费,并就近选择笔试地点,成功后可打印笔试通知单。
2、笔试:
笔试时间:2011年2月20日
笔试地点:在全国各省同时进行(见笔试通知单)
笔试科目:
理科试卷:上午:语文、数学、英语;下午:物理、化学(每科100分,共500分)
文科试卷:上午:语文、数学、英语;晚上:历史、政治(每科100分,共500分)
3、面试:我校将根据第一轮笔试成绩,决定第二轮面试人选,考生可在笔试2-3周后登录北航招生网查询面试通知,获得面试资格的同学请自行打印《自主招生选拔考试面试通知单》。
面试地点: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内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待定,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4、入选:综合学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并全面考虑学生获奖情况、中学表现,由专家评审组评定自主招生候选名单和的相应录取要求,报我校特殊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5、签定《诚信协议》:入选B类(外语类)和理科生报考C类专业考生须与我校签订诚信协议。
6、公示:入选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及考生所在中学公示,公示结束后,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备案。
五、录取办法
1、入选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并在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含平行志愿的省份),并按照本省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
2、入选学生应将我校填报为第一志愿并在获知高考分数后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自主招生报考确认单》填好寄回我办;如不及时填报确认,我校将视为其放弃我校志愿,不再享受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3、入选A类各专业的考生,我校将在高考录取中给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当地录取线下降2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重点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由我校特殊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定。
入选B类和C类各专业的考生,我校将在高考录取中给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当地录取线下降3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重点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降分幅度由我校特殊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定。
4、入选考生如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我校文理科在当地的录取分数线,将享受10分加分安排专业,平行志愿的省市享受5分加分安排专业。
六、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特殊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领导和实施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保证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坚持做到程序规范化、办法公开化、结果公示化。
3、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4、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的认定资格和所在中学的推荐资格。
七、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
八、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7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楼南楼302室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191
咨询电话:010-82330002 82330003 15712861184 15712861185
纪检监察电话:010-82317582
电子信箱:zsbgs@buaa.edu.cn
北航招生信息网:zsjyc.bu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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