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日期:2012年05月28日

  第四章录取规则、学费、住宿费标准

  第九条录取规则

  1、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2、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新生录取体检标准。

  4、调档比例:1:1.2;

  5、院校志愿: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投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志愿顺序择优录取进档考生;

  6、录取规则: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7、专业志愿: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8、其他说明: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无专业加试要求。

  第十条学费标准及住宿费标准

  1、学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关于核定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收费标准的批复》(渝价〔2009〕249号)核定的标准执行,学费标准为6200元-14000元/年·生(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随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公布)。

  2、住宿费标准:按照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1999〕334号)和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大中专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价〔2002〕513号)及渝价〔2006〕306号核定的标准执行,普通间:800元/年·生、学生公寓八人间:900-1000元/年·生、学生公寓六人间:1200元/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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