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招生简章
上海交通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活动通知
我校是首批被教育部列为"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 2006年又成为"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高校。2012年我校将继续通过自主方式选拔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进入上海交通大学学习。同时,我校将在文化课测试阶段与中国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清华大学合作,以"五校合作自主选拔"的方式开展文化课笔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资格及办法
中学推荐和学生自荐相结合。
1、推荐:
凡本人申请、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志报考我校、符合高考体检合格标准、经所在中学推荐、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① 参加全国数学、物理等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② 省级荣誉称号获得者;
③ 在省级数学、物理、化学、英语和计算机等竞赛中获多项奖励者;
④ 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优秀者。
我校将在下周向相关中学发放推荐表。
2、自荐:
凡符合高考报名资格、并在某些方面有突出表现或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提供相关材料),可自行向我校提出申请。
请同学(含推荐、自荐)登录"五校合作自主选拔报名系统"(点击进入),并按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报名电子信息。推荐生、自荐生均需下载打印相关表格,中学盖章后,寄(送)往我校招生办(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新行政楼B楼333室招生办公室,邮编:200240,电话:021-34200000)。
二、选拔及录取优惠政策
1、由我校审核中学推荐者和学生自荐者,确定参加"五校合作自主选拔"文化课测试的人选。
2、文化课测试将打破各科原始总分相加排队的单一选拔模式,将有多条评判准则,即总分、数理化总分、各单个学科等多条分数线标准。
3、我校的特色测试部分将放在面试阶段进行。我校将根据文化课测试成绩、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情况、所在中学的推荐意见,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参加自主选拔面试资格人选,最终由面试成绩确定享受我校A、B档优惠加分录取资格人选。
4、 优惠政策:高考志愿须以我校(上海交通大学、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为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省市为A位置);
① A档:
若高考成绩已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线,加10分排序录取相应专业志愿;
若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线(且不低于一本线),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情况下,优惠20分予以录取。少数特别优秀的同学,优惠幅度可大于20分,具体优惠幅度以考生收到的我校自主选拔结果通知书为准。获得A档优惠的同学,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平台上公示。
② B档: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线,加5分排序录取相应专业志愿。
三、具体事项
1、由中学推荐的同学,请登录"五校合作自主选拔报名系统" (点击进入)报名申请。请按要求在线填写电子报名信息,提交后下载打印相关表格,由所在中学核实该表和获奖复印件后盖章签字。由中学统一收齐表格资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 2012年11月25日24时截止(以邮戳为准)。
2、自荐的同学,直接登录"五校合作自主选拔报名系统" (点击进入)报名申请。请按网上指引操作,下载打印相关表格及材料,经所在中学确认内容真实并盖章,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2012年11月25日24时截止(以邮戳为准)。
3、报名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的江、浙、沪考生还需下载并手工填写两张附加表(点击下载),并连同其他材料一同寄送我校招办。
4、我校专家审核材料后,将在报名网上公布审核结果。同学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自己的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者,可按网上指引缴纳报名考试费,参加测试。
5、对少数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考生,由考生申请,经我校审核批准后,可以减免其报名考试费、及资助部分面试交通费。
6、获得"五校合作自主选拔"文化课测试资格的同学(含推荐生、自荐生),需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开放准考证打印时间请见本网站公告。
7、测试日期:初定2012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以打印下载的准考证为准)。
8、测试地点:在全国29个城市设有考点,可自行选择城市。
9、测试科目:理科: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物理、化学)
文科:语文、数学、英语、人文社会(历史、地理、政治)
四、特别说明:
2012年我校将继续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开展"深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其工作方案及章程待教育部批准后另行公布;但面试入围人选均须参加"五校合作自主选拔"文化课测试。
五、本活动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11月4日
上海交通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活动通知
我校是首批被教育部列为"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 2006年又成为"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高校。2012年我校将继续通过自主方式选拔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进入上海交通大学学习。同时,我校将在文化课测试阶段与中国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清华大学合作,以"五校合作自主选拔"的方式开展文化课笔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资格及办法
中学推荐和学生自荐相结合。
1、推荐:
凡本人申请、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志报考我校、符合高考体检合格标准、经所在中学推荐、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① 参加全国数学、物理等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② 省级荣誉称号获得者;
③ 在省级数学、物理、化学、英语和计算机等竞赛中获多项奖励者;
④ 学习成绩及综合素质优秀者。
我校将在下周向相关中学发放推荐表。
2、自荐:
凡符合高考报名资格、并在某些方面有突出表现或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提供相关材料),可自行向我校提出申请。
请同学(含推荐、自荐)登录"五校合作自主选拔报名系统"(点击进入),并按要求在线填写和提交报名电子信息。推荐生、自荐生均需下载打印相关表格,中学盖章后,寄(送)往我校招生办(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新行政楼B楼333室招生办公室,邮编:200240,电话:021-34200000)。
二、选拔及录取优惠政策
1、由我校审核中学推荐者和学生自荐者,确定参加"五校合作自主选拔"文化课测试的人选。
2、文化课测试将打破各科原始总分相加排队的单一选拔模式,将有多条评判准则,即总分、数理化总分、各单个学科等多条分数线标准。
3、我校的特色测试部分将放在面试阶段进行。我校将根据文化课测试成绩、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情况、所在中学的推荐意见,进行综合评价。最终确定参加自主选拔面试资格人选,最终由面试成绩确定享受我校A、B档优惠加分录取资格人选。
4、 优惠政策:高考志愿须以我校(上海交通大学、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为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省市为A位置);
① A档:
若高考成绩已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线,加10分排序录取相应专业志愿;
若高考成绩未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线(且不低于一本线),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情况下,优惠20分予以录取。少数特别优秀的同学,优惠幅度可大于20分,具体优惠幅度以考生收到的我校自主选拔结果通知书为准。获得A档优惠的同学,我校将在教育部阳光平台上公示。
② B档:
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的录取线,加5分排序录取相应专业志愿。
三、具体事项
1、由中学推荐的同学,请登录"五校合作自主选拔报名系统" (点击进入)报名申请。请按要求在线填写电子报名信息,提交后下载打印相关表格,由所在中学核实该表和获奖复印件后盖章签字。由中学统一收齐表格资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 2012年11月25日24时截止(以邮戳为准)。
2、自荐的同学,直接登录"五校合作自主选拔报名系统" (点击进入)报名申请。请按网上指引操作,下载打印相关表格及材料,经所在中学确认内容真实并盖章,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到我校招生办公室,2012年11月25日24时截止(以邮戳为准)。
3、报名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的江、浙、沪考生还需下载并手工填写两张附加表(点击下载),并连同其他材料一同寄送我校招办。
4、我校专家审核材料后,将在报名网上公布审核结果。同学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自己的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者,可按网上指引缴纳报名考试费,参加测试。
5、对少数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考生,由考生申请,经我校审核批准后,可以减免其报名考试费、及资助部分面试交通费。
6、获得"五校合作自主选拔"文化课测试资格的同学(含推荐生、自荐生),需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开放准考证打印时间请见本网站公告。
7、测试日期:初定2012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以打印下载的准考证为准)。
8、测试地点:在全国29个城市设有考点,可自行选择城市。
9、测试科目:理科:语文、数学、英语、自然科学(物理、化学)
文科:语文、数学、英语、人文社会(历史、地理、政治)
四、特别说明:
2012年我校将继续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开展"深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验",其工作方案及章程待教育部批准后另行公布;但面试入围人选均须参加"五校合作自主选拔"文化课测试。
五、本活动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2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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