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师招生简章2012

日期:2012年02月29日

2012会计中级职称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二、报考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设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三个科目。

《财务管理》、《经济法》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为3小时。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

报名时间:每年的10月份开始报名

考试时间:第二年的515,16日考试

四、报考材料:身份证原件、学历复印件、一寸两寸蓝底彩照各4张,会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8627303248

联系人:李老师

QQ774390427

更多其他招生简章,请关注其他招生简章

相关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