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学院南京分院面向全国招生

日期:2011年08月15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学院是由原合肥炮兵学院和南京炮兵学院合并组建的,是一所综合性院校,学院本部在合肥,南京设分院。 炮兵学院(本部)是一所全部培养本科以上层次炮兵初级指挥军官、专业技术军官和军事教官的高等院校,其前身是列为全国重点院校的炮兵技术学院。学院具有工学、军事学学士学位和五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有权免试保送研究生。 

 

项目特点:国家承认学历、学位,可与地方正是学历相同使用!

 

一、       专业设置

 

 

经济管理(高升专/专升本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

 

法律(专升本)

 

计算机应用(高升专)

 

(注:如没有专科段或急需拿本专科文凭证书者),我方可以负责协调。

 

二、       培养目标

 

1、行政管理专业:培养具有大学本科或专科水平的、比较系统地掌握现代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能科学地发挥行政管理职能,适应面较宽的管理人才。

 

2、法律专业:培养具有大学本科或专科水平的、具有较全面的法律知识和较强的理论基础,有较强的法律水平、领导能力和组织能力的适用型人才。

 

3、经济管理:培养具有大学本科或专科水平的、具有全面经济管理知识和较强的理论基础,有较强的操作水平和组织能力的适用型人才。

 

4、计算机应用:培养具有大学本科或专科水平的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技术和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的适用型人才。

 

三、       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蓝底数码照片一寸、二寸各3张,身份证复印件(新版身份证正反两面都要复印)2张,报高起专层次交高中(包括中专、职高、技校等)证书复印件2张;报专升本层次交专科证书复印件2张,填写完整报名报名表,报名费200元。

 

四、       关于军校成教学历的法规依据与应用范围

 

因军校成教学历,可以登录江苏省人才网查询,但目前还不能登录国家教育网进行查询,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特将相关的法律依据提供,学生确认后方可报名。(请见文件附件)

 

使用军校成教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可以申报研究生等考试,可以申请公务员考试,可以进行单位职称核定,可以进行国家级职业资格考试的申报条件。

 

五、       特别说明

 

根据“关于党校、军队院校学历与国民教育学历关系问题的通知”教成司[1995]50号文件、“国家教育委员会、总政治部、总参谋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

 

为了加强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管理,维护国家学历教育制度和学历证书的严肃性,确保人才培养的质量和规格,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工作暂行条例》和国家教育委员会《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关于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统一印制及加强管理的若干规定》,军校颁发的毕业证书是不能登录国家教育网进行查询的,但可以通过部分院校的声讯查询系统进行查询或登录军网查询(声讯电话02580810109),但证书的内芯明确写明了“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教学【19952号文件规定,该证书所证明的学历,国家和军队均予以承认。”

 

所颁发的学位证书,与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学位证书格式完全相同,国家学位办予以承认,学校是教育部批准具备颁发学士学位资格的合法院校。

 

 

 

证书使用范围:

 

1、报考研究生、在职研究生均可使用,教成司[1995]50号之规定。

 

2、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因各地规定不一,办理前请先咨询清楚。

 

3、可以参加国家各类职业资格考试。

 

4、可以作为晋升、评级的学历依据。

 

5、可以进行出国公证等方面的使用。

联系人:叶锦冠   18913862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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