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言人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高级研修班

日期:2010年06月24日

课程名称:

新闻发言人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高级研修班

培训开始日期:

2010-07-23

培训结束日期:

2010-07-27

讲师:

陈晓林

价格:

2800

天数 :

3

培训地点 :

大连市

讲师介绍 :

陈晓林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局副局长
喻国明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副院长、教授
董关鹏 清华大学新闻传播学院院长助理、国际传播研究中心研究员
鲁舰、白岩松、水均益等中央电视台著名节目主持人
高 峰 中国首席谈判理论专家、中国公共危机干预专家、北京人民警察学院教授
史安斌 清华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美国宾州大学博士
陆小华 新华社原新闻研究所所长、高级记者、编审
刘 斌 中国政法大学法制新闻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
孙金岭 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焦点访谈栏目负责人
李德顺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
雷晓璐 法制日报总编  
艾学蛟 经济学硕士、管理学博士、著名危机管理专家、中国危机公关品牌联盟秘书长
栾 帆 资深媒体人,企业危机管理、媒体关系领域的专业人士。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财经记者;
(每次培训从以上专家中选配,以实际通知到会专家为准)

课程目的 :

为促进地方各单位尽快建立健全规范化、专业化、制度化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培养一支既知晓本单位业务、又熟
悉媒介运作规律的新闻发言人队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关于会同有关单位开展“2010年企业会员制培
训工作的通知》(培训中心[2009]1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决定举办新闻发言人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高级研修班,作为实施会员制培训计划的活动之一,同时也欢迎非会员企业代表参加此次研修班。培训结束后,
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向培训期满的学员颁发培训证书,可作为后续教育的记录登记证明。

课程大纲

各有关单位: 
突发事件的频繁发生给持续增长的我国经济带来了不少的负面影响,一场突如其来的危机风暴席卷整个行业,产
品下架、退货索赔、员工惶惶、政府问责、媒体诟病、舆论哗然……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
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公布施行,我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逐渐成熟和完善。如何打造一支专业化的发言人队伍,提
升发言人的媒体素养和发布水平,增强应对突发时间的能力;如何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与民众和媒体建立良好的关
系,这些给宣传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提出新的课题。

培训内容 
主题一:为什么说危机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主题二:危机管理策略;
主题三:危机管理方法论;
主题四:互联网时代媒体发难下的企业品牌危机;
主题五:因违背中国传统文化道德底线引发的危机;
主题六:网络危机处理的方法和工具;
主题七:案例解析——危机处理中的难点和重点;
主题八:构建以预防为主的企业危机管理体系;
主题九:全球化时代突发事件的新闻处置与媒体应对;
主题十:新闻发言人的媒介素养;
主题十一:网络舆情管理与引导;
主题十二:网络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
主题十三:应对媒体采访的策略与技巧;
主题十四:新闻发布会的策划与操作;
主题十五:实战案例分析与交流研讨;
主题十六:观摩考察与模拟演练。


学员对象
1.
新闻宣传负责人、机关办公室、宣传处(或新闻处)负责人、新闻发言人、发言人助理、新闻联络员等;
2.
宣传文化系统领导干部;
3.
政府各部门主管领导;
4.
企业董事长、总经理、高层管理人员(公关、媒介、企划、品牌、市场、营销、广告等部门总监)、新闻宣传主管、新闻发言人等。

培训时间、地点
2010
618日至622 20日全天报到) 地点:上海市

2010723727 20日全天报到) 地点:大连市

会务组根据各单位回传报名回执表,于开班前一星期以传真形式通知参加培训人员具体报到地点、乘车路线及相关
注意事项等。

报名详情
1.
本次培训费用标准:2800/人(不含食宿),对于会员企业参加培训人员,如人数在2人以内(含2人)免收培训费,如人数超出2人,则超出的人员按培训费标准50%收取培训费。
3.
报到地点:会务组根据各单位回传报名回执表,于开班前一星期用传真的形式通知报到地点、乘车路线及注意事项等。

2.报名方法:

北京百朗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报到联系人:赵老师

值班电话:15801532863

电话咨询:13269396884     

联系QQ:     541946094 

网上报名:zhaogz247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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