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工资增长缓慢、遭遇欠薪、明确工资内涵等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期将出台《工资支付条例》。《工资支付条例》将从工资决定的方式、最低工资、工资支付、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工资的宏观调控、工资法律责任等九个方面对单位的工资支付与管理问题进行规范。
2009年12月22日《社会保险法》三审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法》即将颁布实施。2010年1月1日起,经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出台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2010年7月1日起《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将施行。
2010年,随着劳动市场的日趋成熟,新的法律、法规的相应出台及各省市劳动用工相关条例陆续颁布实施、新社会保险转移接洽政策的颁布,这又将给企业的运营带来新的挑战,企业如何积极应对及规避风险,势必成为新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培训中心应众多企业要求,定于二零一零年三月至十二月期间在全国省会以上城市采用轮讲的形式举办“《工资支付条例》解读与薪酬设计、2010年企业劳动用工环境形势分析高级研讨班”。希望有关部门积极组织本系统、本单位相关人员报名培训学习。
一、培训大纲
第一部分:《工资支付条例》重点条款解读
(一)最新工资支付条例对原条例作了哪些重要修改?
(二)新条例中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与原条例的“标准工资”有何不同”?
(三)新条例对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是如何规定的?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可否约定?可否约定奖金、补贴、津贴不作为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一致时,如何确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五)新条例关于员工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假期的工资支付与原条例有何不同?
(六)法定节假日、产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计划生育假、丧假、病假、工伤期等各种假期如何支付工资。
(七)新条例对最低工资的调整是如何规定的?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时,用人单位是否一定要跟着调整员工的工资?
(八)工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和最低工资的定义及其范围
(九)克扣工资、拖欠工资的理解与适用
(十)工资支付的周期和日期
(十一)工资的代扣、代缴及扣除事项
(十二)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十三)违反工资支付法规的法律责任
……
第二部分:企业内部薪酬制度的设计
1.人力资源管理中的薪酬战略与建立现代企业薪酬体系的方法步骤;
2.薪酬制度设计中应把握的法律问题;
3.企业高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趋势及其薪酬方案设计;
4.组织机构、岗位编制方案设计与激励机制的构建及实施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5.绩效考核在薪酬决策中的位置、对各类员工进行绩效考核的要点;
6.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制度设计流程和技术要点,人工成本管理及案例分析。
第三部分:工资管理的重点、难点、疑点及其争议防范与处理
第四部分:工资、工时、休假及加班管理风险控制
1.有关工时制度的法律规定及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工时制的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或岗位应否办理报批手续?向哪个部门申请办理?
3.法定节假日、年休假、探亲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工伤假等各类假期的法律规定及其适用;
4.非国有企业员工是否享受探亲假?司法实践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对因探亲待遇引起的劳动争议如何处理?
5.什么是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按连续工作时间计算还是按累计工作时间计算?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是否计为连续工作时间或累计工作时间?
6.年休假如何计算和起算?法定休假日、休息日、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是否计入年休假假期?
7.用人单位如何计算新进职工年休假天数?职工可否在不同单位之间重复享受年休假待遇?用人单位如何确认新进职工已在原单位享受年休假待遇?
8.用人单位如何合理安排职工年休假?职工不同意用人单位的年休假安排怎么办?
9.年休假工资及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如何计算?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工本人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如何支付职工工资?
10.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如何计算其年休假工资及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
11.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给予职工年休假工资报酬有何法律后果?
12.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休未休年休假如何计算?
第五部分:2010年企业用工环境形势分析
1.《社会保险法》立法前瞻;
2.《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解读;
3.《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解读;
4.工伤待遇追偿、生育保险等热点问题探讨;
5.新条例、新政策对企业用工管理的影响,以及企业的风险控制和应对策略。
三、培训对象
1.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厂长,分管人力资源、财务工作的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经理)、行政总监(经理)、薪资福利主管(专员)、绩效主管(专员)、社保主管(专员)、培训主管(专员)、培训师、招聘主管(专员),工会、企业法律顾问,各类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以及总经办、办公室、企管部、综合部、人事部、劳资部、销售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
2.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保中心、工会组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的主管领导,律师事务所受理劳动争议的律师;国内外人力资源专业咨询机构、人才服务机构、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机构。
四、培训证书
报到时带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以备办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培训中心颁发的《培训证书》,可作为后续教育的记录登记证明。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培训学时可以记入学员档案。
五、收费标准
培训费1800元/人(含学费、资料讲义、学习文具、培训证书、培训期间午餐),报到后统一开具发票;如需安排住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6月25日至6月28日 地点:无锡市
1、报名流程:电话登记-->填写报名表-->发报到通知
2、备注:如课程已过期,请与我们联系,索取最新课程
报到地点会务组根据各单位回传报名回执表,于开班前一星期用传真的形式通知报到地点、乘车路线及注意事项等。
报名时间:每期前两天为报名截止日期
参会费用及报名方法
1.费用:参会人员需交学费1800元/人(含资料讲义、学习文具等),如需食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报名方法:
北京百朗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报到联系人:赵老师
值班电话:15801532863
电话咨询:13269396884
联系QQ: 541946094
网上报名:zhaogz2478@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