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9年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首批具有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权的教育部直属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 2009年继续面向社会招收法学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一、培养目标及学制
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是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对已取得非法学学士学位的本科生,系统地进行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培养国家急需的知识面宽、跨学科的高层次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学制:全日制脱产学习两年。
二、专业内容
主要课程有:逻辑学、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学等。
三、招生对象
大学毕业且至报名结束日期已经获得非法学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
四、招生规模
面向全国计划招收150人。
五、报名日期及办法
1、报名时间:2009年3月30日至5月18日。
2、报名方式:考生可直接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工部招生工作办公室(南湖校区)报名。
考生也可以函报。报名材料请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工部招生工作办公室(南湖校区)”,邮编:430073。截止报名日期以我校收到日邮戳为准。
六、报名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好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9年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报名登记表
4、近期同一底版一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
5、报名费200元/人。
凡函报的考生可寄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复印件,但来我校考试时必须持上述证书原件以备核查。
我校将在网上核查考生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如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报名费请通过邮局汇款,不得随信夹带。汇款地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工部招生工作办公室(南湖校区)”。汇款时请注明“法学二学位报名费”字样。
七、考试科目
政治、语文、英语。我办将随考生的准考证寄发复习材料。
八、考试日期和地点
考试日期:5月下旬。
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待发准考证时另行通知。
九、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以及资格审查情况,择优录取。
十、就业及待遇
1、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就业与全日制普通毕业生一样,实行学校推荐、学生自主择业的就业政策。
十一、学费、住宿费
学费、住宿费以2009年湖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2008年学费标准为600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学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双学位衔接班招生简章(2009) 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收费标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首批具有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权的教育部直属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
为让高考成绩不理想的考生“圆一个名校梦”,让他们能顺利进入211大学学习深造,我们特别设立:
1、(前2年)由名校主考,系统开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定向培养的本科助学班,教学地点在名校本部的主校区,实行全日制教学。助学班学生按专升本独立本科教程编制教学计划,学制专起本2年。各科科目考试合格,由“省考委”和主考学校联合颁发本科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可由“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2、(后2年)利用本校第二学位的政策优势,学生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可报考我校第二学位班(由我校组织考试和录取),学制二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颁发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普本学历)。
3、学生毕业后,可以报考由国家统一考试的各科研究生。凡取得双学位的毕业生,享有按国家规定的比普通本科生更高一级的工资待遇。
一、主要专业
人力资源、工商管理、涉外秘书、网络传播、国际贸易、会计、金融、工程造价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法学。
二、招生对象
2009应届高中毕业生、想进入名校继续深造的学生。
三、就业及待遇
1、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普本学历)。
2、就业与普通毕业生一样,实行学校推荐、学生自主择业的就业政策。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路1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衔接班管理办公室
电话:027-83970955 13697326602
学 费: 6000元/人/年 ,住宿费:1200元/人/年
报名费:100元/人 ,军训费:500元/人
保险费:150元/人 ,体检费:100元/人
生活用品费:360元/人(自愿)
户口迁移费:1000元/人(城镇户口可以不迁)
学生报名需带证件:
身份证复印件5份,
毕业证复印件2份,
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分数条(成绩单)原件,
一寸蓝底彩照8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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