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官学院隶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国法官教育培训和司法审判研究的基地。 其主要任务和职责是对中国高、中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各级法院的高级法官及其后备人才进行任职、续职、晋级 资格培训和审判业务专项培训,对预备法官进行岗前培训,同时举办法学 专升本和法律(书记官)专业、法律(司法警官)专业的高等学历教育。国家法官学院的成立和发展,一直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领导和海内外各界有识之士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为学院题写了院名,李鹏、乔石、罗干、尉健行等曾先后出席学院成立和建院庆典并来学院视察。
2009年本院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专业专科,法学专业本科及法学专业专升本本科学生。培养方向为担任司法文书制作、当庭记录、司法警务以及从事司法审判业务的法律实用型人才。学生毕业后,根据其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及其综合素质由本院择优推荐到全国各地法院系统工作。
专业介绍
专业有:书记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法学
入学条件
1. 凡报考司法警务专业的考生年龄不得超过23周岁,且身体素质良好。男生身高不低于173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2cm,考生双目裸眼视力均不得低于1.0
2. 凡报考我院专科、本科的考生必须具备高中或同等学历,且平时在校成绩优异。报考本科的考生高考 英语成绩达到80分以上。公检法系统子女报考条件可适当放宽。
3. 报考法学专业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专业不限)。
毕业待遇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统一组织、统一录取,成绩合格取得国家法官学院成人本科毕业 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电子注册,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专业学士学位,可报考研究生及其它社会招录考试。
就业待遇
新生入学后,根据《国家法官学院学生个管理规定》进行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学生毕业后成绩优异的推荐到法院系统工作, 单位留任后,属于正规事业编制。书记官、司法警务毕业后由最高人民法院推荐到各大地方法院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