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日期:2009年02月11日

  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09年我校共有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6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面向全国招生,计划招生860人左右。(简章所列计划数均为拟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具备如下条件之一:

  a.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c.所有同等学力考生(含专科学历考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复试时须加考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的规定和各省市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四、报名地点:

  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教育部指定的网报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自己网报时所选定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该报名点即为考试地点)。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约在2009年1月底或2月初(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初试科目:

  政治理论课、外国语、两门业务课共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工学与管理学中有关专业的统考数学试题及工学的计算机专业,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具体见教育部颁布的考试大纲)。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政治分值100分,外语分值100分,数学分值为150分,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分值150分。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理学专业第三门课程也由我校自行命题,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第三门和第四门课程合并为一门综合课程,满分300分,考试时间3小时)

  4、初试科目及范围:

  凡考试科目中有任选科目的,考生必须写明选定的考试科目名称及网上编号,否则由我校指定。我校在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我校各门课程考试大纲,欢迎查询。查询网址:ge.lut.cn。

  5、复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六、关于录取:

  主要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品行以及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录取时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政策优先照顾。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初录成绩享受边远省、区优惠政策,对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我校按考生所报考的专业进行录取,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只作为参考,硕士研究生报考时不涉及导师选择问题,我校在新生入校时实行双向选择。对报考设有选考科目的专业,考生应在指定范围内选择考试科目,并确保报名信息中选考科目编号及考试科目名称清楚正确。如考生填报的考试科目编号与考试科目名称不符,我校将以考试科目编号为准。

  七、学习年限:

  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2~4年。

  八、有关通知及信息查询:

  考生查询信息可进入我校研究生教育主页(ge.lut.cn)。我校将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及时公布各招生院系的考试大纲、复试内容、初试和复试情况以及与考研相关各类信息。初试成绩约在2009年3月中旬网上公布并提供查询,复试通知约于3月下旬网上公布,考生初试成绩单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我校不再邮寄。

  九、其它: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09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的,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2、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登记表,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招生工作进入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3、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用于我校向考生邮寄准考证、录取通知书、以及办理一系列入学前后的手续,如因考生本人填写不清所造成的延误,责任由考生自负。

  4、各考试科目所用的参考书见附录(复试参考资料将陆续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参考书可自行到各地书店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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