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体育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日期:2009年02月11日

  成都体育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主

  要从事体育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我院有体育学、医学和新闻学三个学科门类的7个学科、专业预计招收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250名,详见我院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

  纪守法,勤奋学习。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考我校2009年硕士研究生。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国民教育系列)毕业学历后工作满2年以上并且

  在所报考专业进修并考试通过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专业课程(须由教务部门出

  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者,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和网络学院应届本科生,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2008年11月14日以前取得的成人教育本科学

  历、网络教育本科学历、自学本科学历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三)身体健康标准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体检标准》。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

  研究生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报考学科、专业的本科主

  干课程,各专业的加试科目在初试合格后另行通知。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必须先网上报名,报名时

  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网址:www.chinayz.com.cn。

  五、报名手续

  (一)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所在学校教务处的介绍信、学生证和身份证,在职

  人员持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报名。

  (二)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学习本科课程的情况及证明材料(出

  具函授、自考成绩单复印件)。

  (三)考生在现场报名结束后10日内向我院研招办寄交下列材料:

  1、应届毕业生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教务处盖章有效)。

  2、同等学力考生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3、往届毕业生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有

  效)。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与地点:

  1、时间:约在2009年1月底(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

  2、地点: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三)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专业课。政

  治理论分值100分,外语分值100分;专业课:《中医综合》、《西医综合》

  (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分值3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体育综合》(我

  院自行命题)分值3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新闻学理论》、《传播学

  理论》(我院自行命题)分值各150分,考试时间各为90分钟。各科考试均

  为笔试。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我院招生《专业目录》。

  (四)复试时间、地点、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七、录取

  (一)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择优录取。考生

  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凡委托培养的考生,在正式录取之前,须由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及

  拟录取的研究生三方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八、学习年限

  我院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三年,脱产攻读。

  九、毕业生就业

  非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根据社会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

  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委托培

  养研究生按合同规定回委托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由学院按国家当年的

  有关政策提出就业意见并予以推荐,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派遣。

  咨询电话:028-85096075

   成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

  二00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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