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医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日期:2009年02月11日

  学院简介

  学院创建于1951年,位于四川南部、长江和沱江环抱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泸州市。学院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和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3年成为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06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被评为“优秀”。

  学院占地面积1439亩,有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13000余人。设有本科专业16个,涵盖医学、理学、文学、法学等学科门类。有4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四川省本科人才培养基地、9门省级精品课程。专任教师队伍中,现有高级职称人员33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5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61人。

  学院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医学硕士研究生培养体系。现有中药学、中西医结合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生理学、内科学、外科学、口腔临床医学等2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在岗硕士研究生导师260人。

  学院有综合性三级甲等附属医院、三级乙等附属中医医院、附属口腔医院和省级重点中等卫生学校各1所。附属医院在20世纪60年代率先在四川成功开展断肢再植手术,2004、2005年相继成功开展了四川省首例联体婴儿分离手术和首例心脏移植手术。

  我院研究生就业去向较好,多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地、市级及以上的三级甲等医院工作,并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

  学院十分注重学科、专业建设和研究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并在学习、生活、科研等各个方面为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热忱欢迎医学院校的毕业生及在职医务工作者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一、招生人数:

  2009年拟招收硕士生32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规模数为准。招生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学费按四川省物价局审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

  二、报考条件:

  1、品德良好,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

  2、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我院者应是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2007年9月1日前获得专科毕业证书),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习能力者。获得复试资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我校规定的加试科目分成两组:一组为医学微生物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一组为生理学、医学免疫学和诊断学。考生应在这两组中各选一门科目作为加试科目,不得在同一组中选两门,且所选加试科目不得与专业课考试科目相同。

  3、我院的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分为临床医学科学学位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两种培养类型。具体的培养类型待新生入学后再选择。

  4、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三、报名手续:

  考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教育部指定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报名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摄像、缴费和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军官证)和毕业证。

  四、考试科目:

  生理学专业(属于理学)初试科目考四门,医学学科专业为三门,其专业课在复试时进行(笔试)。政治理论、英语及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我院自行命题。自命题中基础医学综合包括医学生物学、病理生理学、医学免疫学;药学综合包括药物分析、药理学、药物化学;中药综合包括中药化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学;口腔综合包括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内科学(含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

  五、复试:

  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差额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1以内。如同一研究方向内有多个导师招生,报考此研究方向的考生原则上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导师进行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须进行体检和心理测试。

  六、录取:根据初试、复试成绩及德、智、体、能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七、其他说明:专业目录中所列外校联合点导师均为我院聘任的硕士生导师,其研究生的培养模式为:研究生第一学年在校本部学习基础课程,第二、三学年到该导师所在医院进行临床实践和科学研究。

  八、欢迎访问我校主页:www.lzmc.edu.cn/ ,点击进入“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E-mail信箱:tiaoji1063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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