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生人数:
2009年我院拟计划招生142名(最后按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二、 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时间、地点:(具体报名时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一)网上报名:200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8:00—23:00,登陆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有关网上报名详情请登陆广州美术学院网站或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www.chsi.com.cn)
(二)现场确认:2008年11月10日-14日,到广州美术学院(昌岗东路校区)研究生处凭报名号交费并照相;确认数据。
报考我院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定广州美术学院为报考点,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本人亲自到我院照相,确认数据。
四、报名手续:
(一)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日期进行网上报名。
(二)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日期来我院校验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验学生证)。并交两位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推荐书(推荐书的格式可在广州美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yjs.gzarts.edu.cn)上下载)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先校验有关证件、报考材料,验证合格后凭报名号交费并照相。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等数据确认后,再亲自签名。
(三)考生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凡是以假证明、假学历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考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初试2009年1月中旬(具体日期以准考证为准)。
复试2009年4月下旬。
(二)考试科目:
1、初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政治、外语为全国统考科目,专业课由我院命题。
2、复试内容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大学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考试地点:广州美术学院。
(四)考试所需的专业工具均由考生自备,食宿费用自理。
六、留学生、港澳台生的报考条件、报名手续与大陆考生相同,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31日。
需了解最新信息及详细情况请登录广州美术学院网站。
广州美术学院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
邮 编:510260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20—84019197
网 址:yjs.gzart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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